直到进了镇他才神志恢复过来;他摇了摇头,望见了跟阿拉密斯分手的那家小酒店,便拍马来到酒店门前。
这回迎接他的不是老板,而是老板娘;达德尼昂善于察言观色,他打量了一眼这位老板娘喜滋滋的胖脸蛋儿,就明白自己无须对她有所隐瞒,凭这张笑得这么开心的脸蛋,就没什么好怕的。
“我的好太太,”达德尼昂对她说道,“十来天以前我们忙着赶路,把一位朋友撂在这儿了,不知道您能不能告诉我,他现在怎么样了?”
“就是那个二十三四岁的俊小伙子,说话软声软气的,挺招人喜欢,长得也挺好的是吗?”
“还有,肩膀上受了伤。”
“可不是吗!”
“那就是他了。”
“嘿,先生,他一直在这儿哩。”
“啊!太好了,亲爱的太太,”达德尼昂说着跨下马来,把缰绳扔到布朗谢手里,“您可帮了我的大忙了;阿拉密斯,我真想拥抱他,他在哪儿?说真的,我都快等不及了。”
“对不起,先生,我看他这会儿不一定能见您。”
“为什么?莫非他有女人在身边?”
“天呵!瞧您在说什么呀!那可怜的孩子!不,先生,他没跟女人在一起。”
“那么跟谁在一起?”
“跟蒙迪蒂埃的本堂神甫和亚眠耶稣会[1]会长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