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由相异到相成”的历史时段,二者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自己的行程。
1.新型城镇化必须按照生态文明的原则来布局
这里至少分为整体和局部两个层面。
在国土空间整体层面上,国务院已经在2010年12月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我国国土进行了全面的空间安排和功能设计。这一规划将国土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规定我国的城镇化过程只能在前两类区域开展。
具体来说按照“两横三纵”的格局来展开,“两横”指的是陆桥和长江两条横轴通道,“三纵”指的是沿海、京哈京广和包昆三条纵轴通道。以这五条线上的主要城市群地区为支撑,以其他城镇化地区和城镇为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我国未来城镇化的空间战略。这样,从功能上看,我国国土就具有城市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其他空间四类。新型城镇化空间被包容在其他空间之中,这自然是考虑了其他空间对城市空间的稀释功能,使人类的集中活动能够尽量被自然过程消融。这是自生态文明建设角度对于城镇化的宏观空间布局,正体现出“新型”二字的重要特征。
在局部上,不同区域、省份、城市群和城镇也应该按照生态文明原则进行空间安排,使城镇化和生态化成为一体。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都开展了相关规划工作。云南、山东、广东、四川等省相继出台了本省城镇化的规划和意见,也有的省已将规划编制完成并报送了国家相关部门。实事求是地说,有的地方的城镇化规划非常注意生态文明原则的贯彻,但也有的地方的相关意见对此语焉不详。应该承认,不同地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是参差不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