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很快第二次被投入巴士底狱。答应离开法国后,他才获释,搭船前往英国。在伦敦,他对英国君主受到的爱戴而不是畏惧大为震惊。艾萨克·牛顿爵士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葬礼,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法国,仅仅是个科学家不会被封为爵士,也不会给予这么光彩的葬礼。他惊叹议会的实力和独立,尤其是英国司法的运作。
伏尔泰一生只认识一位美国人——本杰明·富兰克林,并对其大为赞赏。可是他怎么会喜欢那个后来写“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和所有的人都具有“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年轻人的!因为这些是伏尔泰在托马斯·杰斐逊诞生之前已表达过的思想。
1729年,已届35岁的伏尔泰接到回法国的许可。然后,他精明地利用政府在国家彩票发行上的失算,组织了一个辛迪加,尽可能地买进每张彩票。这使他变得富有,也使他可以坦然地享受这种乐趣。他喜欢舒适、华丽的服饰和漂亮的马车。但他敏锐地意识到周围的人所受的苦难,因此不会像疯狂享乐的社会和爱好奢侈的牧师一样,把这种苦难视为“上帝的意志”,并耸耸肩表示不屑理睬。他有许多毛病。他自私、好争论;处境困难时,他会煞费苦心地用谎骗手段摆脱;真正危险来临时,他便逃之夭夭。可是他却具有一个最最重要的道德概念:他把人看作是行动自由的人,他怀有“审判台的良心”,并对自己的行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