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圮地无舍,衢地合交,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故将通于九变之地利者,知用兵矣。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右第一节论选将之法,总以知九变之利、知九变之术为标准,与九地无关也。地形,即五种之地形也。然不曰“五地之形”而曰“地形”者,因此五种亦不过约略举之以为例,非必限定仅此五种地形也。况乎此五种地形,在《九地篇》仅列其四,而所谓“绝地”者,又不在九地之列而散见于九地之后;可见此篇“九变”,与“九地”无关也。其主旨在乎选将当知地形,然有时亦当知所变通。途当由也,然有时可以不由;军当击也,然有时可以不击;城当攻也,然有时可以不攻;地当争也,然有时可以不争;君命当受也,然极而言之,君命亦有时可以不受:此即所谓变也。故曰知九变之利者,知用兵矣,即可以为将矣。然苟不通九变之利,则虽知圮地、衢地、绝地、围地、死地之原则,仍不能得地之利也;苟不知九变之术,则虽知由途之利、击军之利、攻城之利、争地之利、受君命之利,而不知不由、不击、不攻、不争、不受之利,则仍不能得人之用也。孙子原文其义甚明也。五种地形之解释,详于《九地篇》,此处可不必赘也。“途有所不由”者,道有险狭,惧其邀伏,不可由也。“军有所不击”者,见小利不能倾敌,则勿击之,恐重劳人也。“城有所不攻”者,拔之而不能守,委之而不为害,则不须攻也。“地有所不争”者,得之不便于战,失之无害于己,则不须争也。“君命有所不受”者,苟便于事,不拘于君命也。此一节言为将者不拘常法、临事适变、从宜而行之,则可以得地之利、得人之用矣。若强将五地、五利硬作为九变,则分明十变矣,何得为九变哉,不可通者一也;若将五利中“君命”一句提出,而以五地及四利强列为九,则更支离破碎,不成文法矣,不可通者二也。总而言之,读此段文字,当以活眼观之;所举之五地,不过略举以见例,不以此五者为限也,不必与《九地篇》强为分合,以谬解乎九变也。吾故曰:九变者,极其应变之能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