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认为,任何学科都有一个基本结构,即内在规律,“我们不论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该学科的基本结构”①。那么,什么是课程的基本结构呢?事实上,布鲁纳并没有给学科结构下过一个清楚的定义,他只是在《教育过程》一书中通过列举生物学上的向性、代数学中的变换律、分配律、结合律三个基本法则和英语中的英语结构、规则、句型等三个简单的例子来为学科结构作一般性的说明。让我们来具体看一下这三个例子:首先,他举了生物学中“向性”这个概念:“蝗虫成群飞行,是温度决定着他们被迫成群飞行的密度。在不同高度山边各种昆虫物种的保存,是由于每种昆虫只在他们喜爱的空气区域飞行的倾向而阻碍了它们间的杂交。这些现象以及许多其他生物学的现象,都能按向性来理解。”②接着,他又举了代数学的一个例子:“代数学就是把已知数同未知数用方程式排列起来,使得未知数成为可知的一种方法。解这些方程式所包含的三个基本法则,是交换律、分配律和结合律。学生一旦掌握这三个基本法则体现的思想,他就能够认识、要求解的新方程式完全不是新的。它不过是一个熟悉的题目的变形罢了。”③最后,他还举了语言学的例子,“儿童在掌握了一句话的微妙结构之后,他就根据这个句型,很快地学会说出许多其他语句,但在内容上与原来所学语句不同。再者,儿童弄通了变换一些句型而不改变他们的意义——‘狗咬人’与‘人被狗咬’——的规则之后,他就能更广泛地变化他的语句了。”①从上述三个例子似乎可以看出,布鲁纳是把基本概念——“向性”,基本原理和规则——如交换律、结合律、分配律、句子规则等作为学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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