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在什么情况下是有责任的?
(甲)关于意志自由的虚假问题
我把这一章增加到对伦理学问题的讨论上来,是颇为犹豫和勉强的,因为在这一章中我必须谈到的一个问题,甚至现在还被认为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而它之所以进入伦理学并成为一个讨论得很多的问题,却仅仅是由于一种误解。这就是所谓意志自由的问题。而且很久以前就有一些明智的人物努力澄清这个假问题,并且首先就是揭示上面所说的这一情况——休谟揭露得格外清楚。所以,人们一再连篇累牍地花费大量笔墨、用很多心思去讨论这个问题,而其他许多重要问题却没有去讨论(假定这些思想家有能力讨论这些问题),这真可说是哲学上的一件最丢人的事。所以我真不好意思专门写一章来讨论“自由”问题。在本章的标题中,“责任”一词指出了伦理学所关心的东西,也指明了产生误解的地方。因此责任概念构成了我们讨论的主题,而且,如果在阐述这个概念的过程中我还必须说到自由概念的话。我当然只说那些别人已经更好地说过了的话,并且用这一想法聊以自慰:我所能做到的只是用这种方法最后结束上述丢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