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唐朝历代都修有实录,自唐初以来便在实录基础上撰写国史。后梁、后唐两代都曾下令广泛征集唐史资料。后晋高祖天福六年(941),石敬瑭命修唐史,由当时的宰相赵莹负责监修。赵莹根据史馆所缺史料奏请下诏,购求晚唐史料加以补充,并与张昭远一道制定了完整的修史计划,组织编纂了《旧唐书》,到后晋开运二年(945)完成。因为书成时刘昫正在执政,按照规定,一般宰相都要做国家修史的监修,因此刘昫就成了署名撰者。
文选节选了《旧唐书·经籍志》的总序,该部分记载了荀勖、王俭等人在进行官方编修书籍时所使用的目录分类方法,还记载了《古今书录》的编撰过程,并详细讲述了四部分类法。
《旧唐书·经籍志》不仅作为唐代珍贵史料的一部分,还是重要的目录学著作。按照学界的主流观点来看,《旧唐书·经籍志》改编自《古今书录》。《古今书录》记载了唐代开元藏书最盛时期的51852卷图书,包括大序、小序和提要说明,而《旧唐书·经籍志》的改编方法是略去序录、删去提要,仅留下撰人姓名,并采用了四部分类法,分为甲、乙、丙、丁,即经、史、子、集四个部次。《旧唐书·经籍志》体现了我国古代史志目录的价值,我国历朝官修的藏书目录都是根据当代藏书著录的,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图书发展情况,历代官修目录在书名、撰人、卷数上的变化,都是展现图书发展的珍贵史料。此外,从《旧唐书·经籍志》的分类方法,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古代目录分类方法的演变。据《隋书·经籍志》记载,《晋中经簿》开创了我国系统目录中的四分法,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唐代玄宗开元年间,诏公卿士庶之家所有异书,借以缮写。又置弘文馆、崇文馆,设校书郎整理、校订图书,以聚书点缀升平。两都所聚图书,以甲、乙、丙、丁为次,分列经、史、子、集入库,从此开始有了图书以经史子集分类入库贮藏的制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