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策与思考
针对前一部分所提及的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在行文的最末将提出具体的对策与思考。在探讨之前,笔者以为,对策并非仅为一种实用性策略,其本身亦含涉了思维性的逻辑向导,后者较前者更为关键。因此,为了避免上文所提及的模板困境,此处所论及的任何对策并未起到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性治疗的作用,而在于触及一些关键节点,引起知识上的思考及实践的可再生性。
(一)营造“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环境
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是根据中国社会经济的条件,提出怎样更好地去实践社会管理,最终达到善治状态。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是引导规范各种社会组织的发展,培育新时代公民;重构政府和社会管理,利用既有组织资源,刺激集体行动的发生。社会管理创新的价值目标是实现社会善治。所谓善治就是要使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得到普遍尊重,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得到依法保护,多元社会利益和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社会纠纷得到依法解决,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和谐秩序得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以全面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社会公正和生活幸福普遍较为满意。[12]“在社会管理中,在政府与社会的力量对比中,重心必须向社会倾斜,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将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