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一个人是否就应该将能力深藏呢?否也。利刃最大的价值是出鞘后杀敌斩将,能力的锋芒若永久深藏,与没有能力的庸人又有什么差别?
因此,我们说能力要露,但不能“逞”。在适当的时候与适当的场合显露出自己的能力,让周围的人看到意气风发的你、能力超卓的你,你便会赢得来自周围人的信任与信服,并拥有更多发展的机会。特别是身处在这个高效率、快节奏、强竞争的社会,你若是一直默默无闻,很快就会被贴上庸才的标签而得不到重用。至于什么“三年不鸣,一鸣惊人”的认识,那是过去式了;你三年不鸣,单位如果没有把你炒鱿鱼就不错了,就算照顾你,把把你放在一个平庸低级的岗位——一个狭窄的舞台,你又能如何去演出一场一鸣惊人的大戏?
当今社会的某些人,大都有些知识与才能,也知道努力推销自己、表现自己,但他们的缺点一般不是“锋芒不露”,而是“锋芒毕露”式的逞能。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人,仅有不到十分的才能,却要十二分地表现出来,不仅如此,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那点能耐,还要十三分地说出来。他们往往有着充沛的精力、很高的热情以及一定的能力。他们说起话来咄咄逼人,做起事来不留余地。然而,大家会承认他是“强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