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话语权还给孩子
父亲在修车,儿子在旁边拿起小石头在车门上划起来,父亲见此大怒,不由分说地打了孩子一顿,孩子十分委屈。后来,父亲却在车门上看到了孩子刻下的字:爸爸,我爱你。
孩子们犯错时,有时并不知道自己犯了错,我们需要给孩子一个机会,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想法、说明事情的原因。而不是直接剥夺孩子的话语权对孩子进行惩罚。有时孩子犯错误,家长在与孩子交流之后就会发现并不是什么十分要紧的错误。另外,在家庭决议时,也应该有孩子的一席之地,给孩子留下表达的权利。
(2)把选择权还给孩子
“你必须把这个吃掉”“快起来去上舞蹈班”“不行,不能去游乐园”“下这么大雪出去干什么”……家长们总是用这样的话语一次次强迫孩子做这做那,一次次拒绝孩子的要求。
实际上,家长不能成为所有事情的决断者,而应该扮演客观的理智者角色。如果面对的是先喝牛奶还是先吃面包这样无伤大雅的小事,家长们完全可以交给孩子自己决定。当孩子的选择真的不正确时,家长应该向孩子讲清楚利害关系,必要时运用“自然后果法”。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孩子想要光脚出门踩雪,父母同他商量要他穿上鞋子,后来孩子听明白了光脚会生病这个道理,仍然想要光脚踏雪。父亲便替孩子拿上鞋子,一起出门踏雪。过了一小会,孩子的小脚丫冻得红红的,但是孩子玩得很开心。又过了一段时间,孩子冻得受不了了,跑来向父亲要鞋子穿。回家后,孩子生病了,但是由于及时穿上了鞋子病得并不是很严重。父亲再次给孩子讲了不穿鞋子出门踩雪会生病的道理,孩子这次十分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