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课程评价
所谓课程评价,就是根据一定的课程价值观或课程目标,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和解释,对课程方案及其效果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课程评价包括两个方面:课程方案的评价和学习结果的评价。课程方案的评价要求对课程方案本身进行评价,提出反馈的意见,旨在为修订课程方案提供依据;学习结果的评价是针对学生的学习而展开,一般依据既定的课程目标来衡量学生的学业情况,在课堂教学的情境下则为教学评价。
要理解课程评价的概念,需要区分测量、评估和评价三个术语。测量指的是利用一定的手段去收集信息,这些收集到的信息往往是“客观的”数据资源,如考试成绩、调查、出勤记录、体重和身高等;评估指的是解释通过测量而收集到的数据;而评价则是价值判断,在收集和解释数据之后,课程设计者必须在外部认可或内部认可的标准基础之上作出判断,从而对设计过程进行评价。
根据不同的标准,课程评价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评价进行的时间可分为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前者指的是在课程开发和实施尚处于发展或完善阶段时所进行的评价;后者指的是课程开发和实施完成后进行的,是对整体成效作出判断。按照对目标的依赖程度可分为目标本位评价与目标游离评价。前者指的是以课程或教学计划的预定目标为依据而进行的评价;后者指的是脱离预定目标,以课程计划或活动的全部实际结果为评价对象,以展示这些结果。在实际操作中,教师可以不拘泥于一种评价形式,根据具体的评价情境和评价任务而选择其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