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在和我住在这屋子里的第二天,便同我说了为什么非回国不可的理由。他们在上海为了过节喝醉了酒,打碎了一家商店的玻璃,爸爸妈妈不负责赔偿,便被捕房拘闭了一夜一天。
“我们的五元钱,在码头拘留所被搜去了,他们还给吗?”
“给的。”我没有迟疑,便答复了他们。
“给的?”他们说不到几句话,就要关心问到他们的五元钱,轮流着问:“给的?不没收?”
“一定给的,你们的钱不是赃物,他们大约……不会没收。”
“对的,我们的钱是拿的爸爸的……那天……他喝醉了,皮夹里只有五元钱。”
“你们有钱……坐船为什么不打票呢?让他们关到这里来?”
“为什么要打票呢?钱打了票,没钱吃饭住宿了。船那么大,我们两个这样小……在甲板上多我们两个算什么呢?我们蹲甲板他们也不让……还要打……还要往海里扔……”
“你的爸爸妈妈要找你们了,这里会把你们再送回上海去……”
“爸爸妈妈不会找——这里真要送回我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