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简练有力,能使人兴味不减;冗词赘语,唠叨啰唆不得要领,必令人生厌。马克·吐温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个礼拜天,马克·吐温到礼拜堂去,适逢一位传教士在那里用令人哀怜的语言讲述非洲传教士苦难的生活。
当他说了5分钟后,马克·吐温马上决定为这件有意义的事情捐助50美元;当他接着讲了10分钟后,马克·吐温就决定把捐助的数目减至25美元;当他继续滔滔不绝地讲了半小时后,马克·吐温又决定减到5美元;最后,当他讲了一个小时,拿起钵子向听众请求捐助并从马克·吐温面前走过的时候,马克·吐温却反而从钵子里拿走了2美元。
马克·吐温原本决定捐助50美元,最后却变成拿走2美元,似乎太不近情理,但细想起来,却是理所当然的。那位传教士本来只需5分钟就能讲完的话,却滔滔不绝地拉长到60分钟,致使他的说话形象一落千丈,说话风格令人生厌,这怎能不引起马克·吐温的反感,以至于恶作剧地从那位慈善家的钵子里拿走2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