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讲来世成佛, 自然对此世的种种道德训诫,伦理束缚不屑一顾、礼崩乐坏,则势在必然。佛教主张出世,与儒家讲人世重现实更不相容。而儒家讲礼法、等级、秩序等等,则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及地位,佛教却完全与此分道扬镰,否认并打乱了这一切限制。
依照玄学——佛学的本体论,从历史观上来看,社会无非是末,并不重要,其意旨在于本,作为社会背后的“本”。玄学的本体是“无”,佛学的是“空”或“佛性”。
而中国的佛教认为,人人都有佛性,“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这样,人与人便在内心的佛性上获得了平等。纵然早期中国佛教曾试图从宗教神学的角度上论证九品,为社会等级提供神秘主义的依据。但这毕竟是未摆脱伦理史观的一个过渡,最终仍得承认这一平等。平等了,便有了自由与独立。
对于黑格尔,印度的历史是一种错觉,印度的一盘散沙,绝不等于政治上的进步,但是把这样一种政治状况作为中国的参照系统,也不能不是对中国大一统的伦常秩序的一个冲击。因此,不妨以自己的见解去理解黑格尔下面的论断:
说到印度人的政治生活,我们首先必须考虑的,就是这个国家和中国对比下所显示出的进步。在中国,普天之下,一切居民都处于平等地位; 因此,一切政治都集中在中枢皇帝身上,各个臣民无从取得独立和主观的自由。这种“统一”进展到了第二阶段,便是“区分”,在“统一”的、无所不包的权力下维持它的独立。一种有机的生命第一需要“一个灵魂”,第二才须分化区别,而且各在它的特珠性里发展为一个安全的系统;但是它们的活动使它们再组成上述的一个灵魂。中国便缺少这种分立的自由。它的缺点就是不同的种种没有能够取得独立性。(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42-143页,上海书店,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