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徒之所以为侠,穷其本原,则既不能勤事生产,又不能淡泊自甘,乃不能不犯法以求食而已。捍法非一人所能为,则不得不相要结;欲相要结,则盗亦有道,又不得不互相振赡;此古今一辙者也。
《魏书·薛安都传》:少骁勇,善骑射,颇结轻侠。诸兄患之。安都乃求以一身分出不取片资。兄许之。居于别厩。远近交游者,争有送遗,马牛、衣服、什物,充满其庭。又《裴延俊传》:延俊从孙庆孙,任侠有气。乡曲壮士及好事者,多相依附,抚养咸有恩纪。在郡之日,值岁饥凶,四方游客,常有百余,庆孙自以家财赡之。
《冯元兴传》:家素贫约,食客恒数十人,同其饥饱,曾无吝色。
《北史·房法寿传》:少好射猎。轻率勇气,结诸群小为劫盗。宗族患之。弱冠,州迎主簿。后以母老,不复应州郡命。常盗杀猪羊以供母。招集勇士,恒有数百。及降虏,虏给以田宅奴婢,亲旧宾客,率同饥饱,坎壈常不丰足。
《毛遐传》:世为豪右,赀产巨亿,士流贫乏者,多被振赡。故中书郎檀翥、尚书郎公孙范等,常依托之。至于自供,衣食粗敝而已。鸿宾,昆季之中,尤轻财好施。尔朱天光自关中还洛,夷夏心所忌者,皆将自随。鸿宾亦领乡中壮武二千人以从。洛中素闻其名,衣冠贫冗者,竞与之交。寻拜西兖州刺史。羁寓倦游之辈,四坐常满。鸿宾资给衣食,与己悉同。私食不足,颇有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