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业法的颁布】英国亦和法国、西班牙以及其他占有殖民地的国家一样,曾经颁布了许多关于航业和贸易的法律,想独占所有殖民地工商业上的利益。在克伦威尔和查理二世时代,英国已经有一种航业法的颁布,目的在于打倒荷兰的商民。法律中规定,凡亚洲、非洲、美洲各处的土产或制造品,倘使要输入英国或者英国的殖民地,非得由英国的船只运输不可。后来又规定凡欧洲各国的物产,一定要用英国或英国殖民地所造的船只,须先经过英国,才得输入英国的殖民地。不久又规定,凡英国殖民地中人把政府特许出售的物产销售于他国时,亦一定要用英国船先通过英国才得转运到他国。
【贸易法的限制】同时英国政府立法规定,凡殖民地出产最多的物品如蔗糖、烟草、靛蓝、棉花等只准运销于英国。别种物品不但不许殖民地输出,甚至不许他们生产。例如北美洲虽然有大量皮货的出产,但是他们始终不能输出皮帽于英国或其他各国。殖民地中人和法国所占领的西印度群岛本来有很繁荣的木材和食品的交易,以便输入大量的蔗糖、糖酒和糖浆,但是英国政府为维持本国领土中的商业,竟不准北美洲殖民地和法国的领土间有这种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