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组织民户,实行“连坐法”。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纠察;一家犯法,别家不告发,一同受重罚。
2.加强对劳动力的控制。户主如有两个儿子,到一定年龄必须分家,各立门户,不得过依赖生活;否则,加倍出赋税。
3.奖励生产。凡努力耕织生产粟帛超过一般人产量的,可以免除徭役;凡弃农经商或因好吃懒做以致穷困的,连同妻子儿女一同罚做奴婢。
4.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凡为国家立下战功,按功劳大小受赏。贵族没有军功,不得享受爵位;不论贵族市民,如有私斗,按犯罪轻重受刑。
新法实行十年,取得了很大的效果,秦国开始日益走向富强。公元前352年,秦孝公升商鞅为“大良造”(秦国官名),给了他更大的权力。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是:在政治方面,普遍地推行县制。归并各乡村、城镇为大县。全国一共设立三十一个县(一说四十一个县)。每个县由中央政府派令和丞管理全县的事。在经济方面,开辟阡陌封疆(田间分疆界的土堆),扩大耕地面积;奖励开荒,承认各人新开垦的土地所有权,准许土地的自由买卖。另外,还统一了全国的度量衡制度,加强了国内的经济联系。